各同学: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化材所优秀科研实践奖学金。
1. 本人、配偶或子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2. 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
3.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直博或硕博连读三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优良。
二、申报人经所评审通过,与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可享受以下配套政策支持。
1. 一次性五万元奖学金资助,违反定向就业协议或在所工作不满三年离职者,应全额予以退还。
2. 来所开展暑期实践;
3. 来所开展(论文)研究工作,给予一定科研经费支持和补助;
4. 以所名义发表学术论文参照所职工相关政策予以奖励;
5. 出国开展博士后研究给予国际合作交流基金资助;
6. 入职后优先推荐院“绿色通道”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等。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请于11月30日前发送电子版《化材所优秀科研实践奖学金申报表》(附件)到邮箱caep3s@126.com(邮件主题:奖学金申请),申报材料初审通过者来所参加汇报评审,评审通过后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联系人:刘老师 (0816)2485325
特此通知。
化材所人力资源处
2018年11月1日